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加快各类优秀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推动街道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健康稳步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本次招聘人员5名,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如下:
年龄说明: 35周岁指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序号 |
招聘岗位 |
招聘 |
岗位要求 |
1 |
村集体资产管理人员 |
1 |
1、35周岁及以下,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财务财会类、经济类专业; |
2 |
业务协办员 |
1 |
1、35周岁及以下,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
3 |
司法助理 |
1 |
1、35周岁及以下,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类、监所管理类、中文文秘类、公共管理类专业; |
4 |
财务工作人员 |
2 |
1、35周岁及以下,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审计类、财务财会类、经济类专业;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学历是指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归国留学人员需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学历学位证明,其中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进行报名;
3.身体健康,具有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4.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未满18周岁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读普通高校生;
(4)曾被原单位开除、辞退的人员;
(5)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纪律行为人员;
(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7)存在回避关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
(8)有其他不良情况或行为,不宜从事所聘岗位工作的人员。
5.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资格条件。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 18 日 - 6月1日(截止到6月1日17:0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形式。
意向报名人员请登陆以下网址进行网上报名:http://hq.jobs.o-hr.com
(提示:手机请长按扫描二维码进入报名网站)
报名咨询电话:0512-66183205
(二)资格审核
对报名人员基本资质及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及复审。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数达不到2:1的比例时,可核减或调整招聘岗位。资格审核时间:报名起至6月3日。应聘者在报名之后的一个月内请保持手机畅通。
(三)加分政策
退伍军人加5分,直接计入笔试成绩。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必须在报名资格审查时同步递交相关证明或文件原件及复印件,逾期提交不予加分。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综合能力测试一门,内容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
3.笔试成绩公布: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将通过http://hq.jobs.o-hr.com和官方微信公众号“荷香黄桥”公布。
(五)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5: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计划进入面试人数不为整数的,向上取整。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40%、60%。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按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面试分数高的进入体检;若笔试面试分数均相同,则根据招聘岗位设立优先条件入选。综合成绩通过http://hq.jobs.o-hr.com和官方微信公众号“荷香黄桥”公布,并确定拟录用人员组织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七)政审
对体检合格者,按规定进行考察政审。因体检和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再行决定是否递补人员。
(八)录用报考人员一经录用,须按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九)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7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后方可办理录用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并由相应岗位人员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合同期间,工资报酬按用人单位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1.录用人员与苏州市相城黄桥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实行派遣制管理,由苏州市相城黄桥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派遣至街道机关部门。
2.录用人员和必须遵守街道有关考核管理办法和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参照考核管理办法进行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试用期不合格者予以解聘,用人单位只承担试用期间基础工资,不另行发放年终绩效考核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解除合同。
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供有关证件,真实、准确、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黄桥街道办事处享有本简章的最终解释权。
咨询电话:0512—65461335、0512—65460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