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中心

INVESTMENT CENTER

入驻资质

入驻产业园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须符合人力资源服务业定位或为人力资源服务业相配套的关联行业.同时,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产业园内设立全国性总部或者区域总部;

2)国内外知名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或机构,主要包括业内权威机构发布的世界年度人力资源服务50强企业和国内人力资源服务100强企业;

3)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上年度纳税总额(含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800万元以上;

4)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上年度总营业额(含代收代发)5000万元以上;

5)经产业园评审通过的其他成长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成长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以人力资源新兴业态为主,要有较强的市场研发和开拓能力,发展前景广阔,年纳税增幅在10%以上。


政策优势

第一条:发展奖励

根据企业对园区地方发展贡献度给与一定奖励

第二条:专项奖励

优秀机构专项奖

创新发展专项奖励

品牌机构专项奖励

第三条:房租补贴

根据入驻机构的税收贡献情况,给予房租优惠补贴。

第四条:产业促进

1、发挥产业集聚效应,共建产业投资基金,助推创新项目孵化,产业园扶持,市场化运作。

2、借助产业园平台优势,实现政府、企业和人力资源机构等各类资源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