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变革之税务征收社保费

  • 课程类别:劳动法律法规
  • 课程费用:800元/人
  • 培训时间:2019-01-09 - 2019-01-09
  • 培训周期:0.5
  • 培训地区:苏州
培训地点:
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中路225号星虹国际大厦19楼培训教室
培训目标:
培训内容:
【课程大纲】

大变革之税务征收社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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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3月21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提出"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的方针,并明确在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的基础上,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2018年7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进一步明确,社会保险费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的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起。
  一时之间,"狼来了"的惊呼遍及大江南北。
·      社保税务改革的矛头究竟指向何方?
·      对企业的实际经营将会产生何种影响?
·      企业又该如何妥善应对此项改革引发的政策风险?
  对于上述问题,江三角律师事务所将以在人社部门任职多年的独到视角,聚焦企业应对社保税务改革所面临的难点、痛点,为HR同仁剖析企业所面临的"七重挑战",并就目前的困局提供实操性建议。

课程大纲
1.   前言
(1)疯狂的石头
(2)其实是三连击
(3)前世今生

2.   变革
(1)今年社保大事件
(2)"费"改"税"?
(3)从行为主体到责任主体
(4)公积金也来凑热闹

3.   挑战
(1)不缴、漏缴等裸奔行为无所遁形
(2)两本账终究要合并为一本账
(3)员工到手收入降低会不会造反
(4)出来混,历史欠债怎么还
(5)异地用工缴纳社保天使折翼
(6)外籍员工不得不留下"买路财"
(7)还在路上的公积金、残保金

4.   抛砖引玉
(1)用工模式优化
(2)工资结构优化
(3)税收优惠政策

讲师介绍:
费翔,法学硕士,江苏恒爱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理事,东南大学反腐败法治研究中心研究员,台湾东吴大学法学院荣誉院友。在法学核心和省级期刊发表专业论文数十篇,主持和参与多项国家和省级课题。获得司法部课题研究三等奖、教育部国家奖学金、江苏省消费维权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曾任南京师范大学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成功代理和参与辩护多起民商事案件与刑事案件。现致力于企业合规性研究,主要涵盖劳动雇佣、商贸交易与职务犯罪风险防控,开设企业合规与风险防控、劳动合同解除实操技巧、企业刑事风险防控等课程。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实务操作经验丰富。
培训讲师:
费老师
报名截止:
2019-01-07
培训语言:
中文
报名已截止